从1984年开始,省直机关和中直驻辽单位抽调干部组成扶贫开发工作队到贫困县、乡扶贫。10年间,共抽调了4 000多名干部,到16个贫困县搞扶贫开发工作。实行“定单位、定县乡、定任务、定目标”的责任制,直到脱贫为止。这些单位的领导,把扶贫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议程并组织实施。许多领导同志经常深入县乡调查研究,亲自带队到帮扶县乡现场办公,帮助理清经济发展思路,制订扶贫开发计划,就地解决实际问题。省派扶贫工作队10年累计为贫困县乡协调项目开发资金12.8亿元,实施扶贫项目2 289个,实现利税5.9亿元。各市县也组织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定点帮扶200个贫困乡和2 000多个贫困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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