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46年来, 中共黑龙江省委和省政府对农民的安全用电一直十分重视。70年代初期, 在各级农电部门设立了专门抓安全用电工作的机构和人员, 加强了对农电安全管理, 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由于在安全用电、供电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农民触电死亡事故不断发生。1971—1986年,16年期间, 农村用电触电死亡达1 680人, 年平均死亡105人, 针对上述问题, 黑龙江省在安全工作管理上采取了以下措施:
(1) 加强了安全用电宣传教育工作。除定期召开各种会议大力宣传安全用电外, 还定期印发《农村用电事故报表》及《农村用电须知》等, 发到生产班组和乡电管站及农村电工, 做到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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