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时期,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国营农场的建设扩大,生产技术及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从1950—1952年3年中, 新建国营农场12个, 土地面积扩大到9.453万公顷。1953—1955年, 在“少投资, 收获大,不与民争地”的方针指导下, 国营农场发展到52个,耕地面积扩大到22.453万公顷。1956年, 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复员转业官兵5 000多名, 在王震同志的指挥下, 挺进完达山南北, 建立了农垦部直属垦区。到1957年, 黑龙江省已有国营农场72个, 发展成初具规模的垦区, 耕地58.613万公顷, 粮豆总产量达到3.6亿公斤 ......
上一篇: (六)农业综合开发的成就
下一篇: (二)大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