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 在国民经济恢复和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 积极发展农村副业生产方针, 提出 “全面规划, 加强领导, 靠山吃山, 靠水吃水”等一系列原则、措施。各地农业生产合作社因地制宜地制订副业生产计划, 社员在不妨碍参加集体劳动原则下发展适宜个人经营的各种副业生产, 供销社与国营商业部门积极帮助农民推销土副产品, 有效的促进了副业生产的发展。这个时期农林牧副渔业结构, 以种植业和副业构成这一时期的主体, 而副业发展速度快于种植业。种植业产值由1949年的7.79亿元, 增加到 1957年14.23亿元, 增长82.7%, 平均每年增长5.1%, 副业产值由1949年的3.27亿元增长到1957年7.68 ......
上一篇: (三)稳步调整,协调发展阶段
下一篇: (二)停滞徘徊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