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的高级社大部分是在批判了在办社中的 “右倾保守”思想以后,一哄而起建立起来的。有些地方把不具备条件的初级社和由单干户或互助组,一步登天建立起来或勉强过渡到高级社,致使高级社建社后,经营管理混乱,有的社大牲畜死亡严重, 多种经营和家庭副业衰退, 干部强迫命令。加之遭受自然灾害,农业减产减收,社员意见很大, 有些地方曾出现拉马退社的现象。这些问题引起省委重视, 着手整顿高级社, 但在问题未完全解决的情况下,按照中央部署又开始了 “人民公社化”运动。
全省参加互助合作组织的农户数见表6-2-1。
全省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收益分配见表6-2-2。
表6-2-1 全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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