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1月 11 日,中共中央下发了 《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指出, 在农村的生产劳动组织形式和计酬方式上, 可以按定额记工分, 可以按时记工分加评议,也可以在生产队统一核算、统一分配和统一使用劳动力的前提下, 包工到作业组, 联系产量计算劳动报酬, 实行超产奖励。为农村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政策依据。
根据这个精神, 嫩江地区的富裕县和绥化地区的肇源县于1979年率先搞起了 “统一管理, 包产到组”生产责任制的试验, 被称为是改革农业经济管理的两只 “带头羊”。为时不久, 人民日报发表了署名文章,批判包产到组是一种倒退, 在省内引起激烈的争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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