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4年撤队建村开始,福建就把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重点放在选举上。10多年来,全省村委会先后进行了五次选举,实现了民主选举进程中的两个飞跃。1984—1987年,结合撤队建村和农村整党进行了两次选举。这两次选举一般采用先选代表,再由代表推选主任的办法进行。尽管这一种做法是低层次的间接选举,但它结束了长期以来村干部由乡镇党委任命的历史, 从而实现了第一个飞跃——从任命走向间接选举。1989年,结合宣传贯彻《村委会组织法》进行了第三次选举,开始了对直接选举的尝试。1990年12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福建省村委会选举办法》。这是全国第一部规范村委会选举工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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