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后, 上海市政府及其交通管理机关等, 根据国务院、国家交通部颁布的法规规章的精神和原则, 结合上海实际情况和改革开放的需要, 相继制定、颁布和实施了一系列地方性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1.公路方面。从1978年8月开始, 市政府交通办公室、市交运局等机关, 陆续制订了一批全市人力车货物运输、新增货运汽车归口签署意见、出市境汽车归口签发通行证明等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以配合整顿人力车货运市场、加强全市汽车节油管理等工作。
1984年12月6日, 上海市政府颁布 《上海市公路运输管理办法》。“七五”期内, 由市交运局代为草拟、市政府发布的地方性交通运输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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