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商业收购的生猪, 由于在不同时期对质量要求有异, 因而在不同时期代表规格的质量标准也不同。下面记述的是代表规格的价格, 也称为基价。
1952年9月, 中国土产公司华东区公司, 根据商业部规定在上海码头和车站交货的生猪收购价为每50千克 (下同) 32.5元。到1953年9月, 提高为36元。从这时开始, 郊区供销社以相同的价格在郊区收购生猪, 供当地消费。1956年, 市食品公司在郊区收购生猪, 将收购价提高到37.8元。1957年, 又提高为42元。1961年猪肉供应十分紧缺, 生猪的收购价格提高为52.5元。从1963—1966年, 生猪的生产情况逐步趋好, 代表等级的收购价格虽然不变, 但市食品公司4次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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