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天津市用于农林水利等部门的事业费支出逐年增加。1951—1995年,共支出16.5亿元,主要包括农、林、水利等部门的个人经费和公用经费。
农、林、水利等部门事业费在各个时期的支出科目和资金数额有较大不同。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主要有农业、林业、水利三项支出,支出数额为67万元。“一五”时期,农林水利等部门各项事业发展较快,事业费支出为965万元,主要用于农作物改进和病虫害防治,防汛和兴修小型水利以及造林育苗。其中,用于防汛费用支出即达504万元,占同期农林水利费总支出的53.1%。“二五”时期,各项事业费支出9 375万元,比“一五”时期有较大增长,主要用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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