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自1952年1月在天津市津南区 (原南郊区) 西佑营乡、白塘口乡,北辰区 (原北郊区) 宜兴埠乡、天穆乡先后创办。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的改革和经济发展,对处于农村第一线的信用合作社提出了新的要求,信用社的改革被提上了日程。在维持“信用合作社既是集体所有制金融组织,又是农业银行的基层机构”这一体制不变和“信用社职工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与银行职工一致”不变的前提下,信用合作社进行了一些搞活业务的改革。一是普及了农村信用社网点,增加了服务功能。一些地方对原来的信用站进行了整顿,新增设了一些信用站,在一些小集镇和经济比较发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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