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前,天津农业生产上使用的农业机械动力仅有0.25万千瓦,而且多用于农田灌溉。新中国成立后,天津市农业机械拥有量发展较快,主要以柴油机、电动机和汽油机为主,排灌机械拥有量增幅较大,由1949年的0.1万台增加到1959年的0.82万台,增长了8.2倍,而大中型拖拉机拥有量仅311台,配套农具约900部,农用载重汽车45辆 (见表2-4-2)。
表2-4-2 1949—1959年主要农业机械发展情况
年 份农业
机械
总动力大中型拖拉机农用排灌机械配套
农具农产品
加工
机械农用载重汽车万千瓦台 万台万千瓦万台台辆万千瓦1949
1950
1951 0.1
0.11
0.130.51
0.59
0.74 55 1952 0.150.80 81 1953
1954 4
180.02
0.060.17
0.20.88
1.04 �
上一篇: (三) 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发展阶段
下一篇: (二) 农业机械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