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1978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82.65亿元,其中乡镇企业增加值4.05亿元,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4.9%。到1995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增加到920.11亿元,同1978年相比净增837.46亿元,增长了10.13倍。其中,1995年乡镇企业实现的增加值达到165.97亿元,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18.04%,同1978年相比净增161.92亿元,增长了39.98倍。在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净增额中,来自乡镇企业的份额占19.33%(乡镇企业增加值占全市国民生产总值比重变化情况,见表3-6-13)。
表3-6-13 乡镇企业增加值占全市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
单位:亿元
年 份19781980198519901995全市国民
生产总值82.65103.52175.71310.95620.11乡镇企业
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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