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天津市的蔬菜购销经历了自由经营、统购包销和放开经营三个时期。1952年以前,基本延续私营商贩自由经营。从1953年开始,国营商业开始介入并逐步扩大蔬菜批发经营。1956年完成瓜菜业全行业社会主义改造后,蔬菜批零业全部纳入国营蔬菜公司领导之下。1957年下半年把大白菜、土豆、旱萝卜、葱头四个品种列入国家管理的二类物资,实行统购包销,计划价格。1958年蔬菜批发业全部改为国营,零售业实行国营及国营领导下的集体经营,取消个体经营。1959年对郊区基地所产蔬菜全部统购包销。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逐步放开经营品种。蔬菜运销专业户出现。1986年进入管放结 ......
上一篇: (三) 收购标准
下一篇: (二) 购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