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价格演变。天津解放后的前几年,蔬菜购销均由私商经营。1953年以后,国营蔬菜批发部门参与市场流通,由于经营量所占比重很小,只能利用购销牌价达到稳定整个市场菜价的目的。这一时期的市场价格,主要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理。1956年蔬菜全行业公私合营完成后,市场价格仍以议价为主。1957年起,实行统购包销大白菜、土豆、葱头、旱萝卜四个品种的购销价格,其价格均由天津市物价管理部门制定,经营部门负责贯彻执行。自 1959年起,国家蔬菜市场实行三级管理的统一经营形式,蔬菜价格全部纳入计划管理。1982年10月,天津市根据国家物价总局与商业部重新制定的《城市蔬菜价格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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