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天津市农民的生活获得了较大的改善,扭转了新中国成立前生活水平下降的状况。到1957年,天津市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3.7元,比1949年增长70.82%,平均每年递增6.92%。其中:食品支出71.47元,递增6.83%;衣着支出5.07元,递增4.74%;用品支出2.52元,递增22.4%;住房支出1.18元,递增2.09%;燃料支出1.96元,递增1.07%;文化生活服务支出增加到1.5元。1958—1978年天津市农民生活经历了下降、徘徊停滞、逐步提高的过程。1978年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31.75元,近20年间,平均每年仅递增2.18%,为新中国成立后农民生活水平提高最缓慢的一个时期。其中:食品支出79.32元,平均每年 ......
上一篇: (二) 纯收入的变化特点
下一篇: (二) 生活消费现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