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三角洲村镇建设首先是十分注意健全各级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能。市、县都设立村镇建设管理机构。镇一级政府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矛盾,设立了建委或村镇办,且多数镇都把国土、环保、建设融为一体,三个牌子一套人马,并由镇一位负责同志主持这项工作。由于机构健全,并配备了管理人员,使珠江三角洲村镇建设工作做得比较好。全地区拥有村镇建设管理人员2 108人,占全省村镇建设管理人员的37.5%,平均每个镇将近9人,基本上形成了市、县、镇完整的村镇建设管理网络。并注意运用法规,管理好村镇规划建设。各级政府能依据国家和省先后颁布的《广东省农村房屋建设办法》、《 ......
上一篇: (三)农业机械监督管理
下一篇: (二)统一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