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购价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为促进棉花生产和品质的提高, 在价格上采取了许多措施。1950年, 湖南省财经委员会根据中共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颁布的粮棉比价办法, 确定湖南省当年粮棉比价不低于1:11。是年, 湖南省中等稻谷每50千克平均收购价格为4.02元, 据此安排全省标准级 (下同)白棉每50千克平均收购价格为67.17元, 粮棉比价为1:11.7。
1951年, 棉花收购价格再次提高, 每50千克由67.17元提高到75.91元。翌年, 对主产区的棉花收购价格作了一次小调整, 非主产区价格未动。是年,全省平均每50千克由75.91元提到76.9元, 提高1.3%。
1954年, 棉花实行统购统销, 其价格和等级标准由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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