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7月到1953年6月, 湖南省完成了土地改革, 占农村人口70%左右的雇农、贫农和佃中农在土改中分得了0.177万公顷耕地、29万头耕牛、250万件农具、472万间房屋和11.2亿千克粮食。农民成了土地的主人, 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 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1952年全省粮食、棉花等主要农产品产量都超过了新中国成立以前的最高水平。与1949年相比, 粮食总产量增长61.14%; 棉花总产量增长2.8倍; 油料总产量增长75.79%; 生猪出栏增长1.3倍;水产品总量增长11.06%。随着生产的迅速恢复和发展, 农民收入也大幅度增长。195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65.72元, 平均每年实际增长5.7%。
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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