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 中共湖南省委按照党章建立基层党组织的规定, 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 适时调整改进了基层组织的设置, 使农村党支部的战斗力明显增强。1949年9月10日, 中共湖南省委根据全省相当一部分地区尚未解放, 社会情况复杂, 决定 “暂一律停止发展党员”, 仅结合接管建政工作建立了少数党支部。至年底, 全省共有党支部1 382个, 其中农村党支部681个。
1950年1月, 湖南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公开全省党组织, 以扩大党的政治影响。同时, 采取严肃、慎重、适当小量发展的方针,从贫雇农、贫苦知识分子和个别中农中吸收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入党。这一年共发展党员868名。
1951年8月, ......
上一篇: (四)解放战争时期
下一篇: (二)人民公社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