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为了加强农村两个文明建设, 增强广大农民的民主与法制观念, 巩固农村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 从1992年开始, 逐步推开了依法治村的工作。
1992年8月, 中央组织部、中央政策研究室、民政部、司法部在山东章丘地区联合召开了全国依法治村、民主管理经验交流会以后, 湖南省为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 作出了 “先行试点、取得经验, 逐步推广” 的部署。
1994年5月, 湖南省委、省政府决定, 由省委组织部、省委政研室、省委农村工作部、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普治办联合在常德市临澧县召开了全省依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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