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广西先后实现了两项具有深远意义的社会改革。在经过土地改革,消灭了农村封建剥削制度,解放了农业生产力的基础上,因势利导地发展互助合作,对小农经济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农业基本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从而建立了社会主义农业合作经济。其后,虽几经曲折,农业合作经济仍获得了很大的发展。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体制,为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开辟了广阔的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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