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化”以后,作为生产资料的牛、马、骡、驴改归集体所有,作为生活资料的猪、羊、禽、兔仍由农户分散饲养,一家一户仅能养几头猪、几只羊、几只鸡、几只兔,形不成规模生产。70年代后期,曾试图办大猪场,实行养猪机械化,有些单位也搞了一些土机械,终因技术和管理问题没有解决,得不偿失,纷纷下马;集体办了一些畜禽养殖场,大都规模很小,饲养畜禽所占比重不大。见表4-4-6。
表4-4-6 1980年社、队办畜禽场及饲养畜禽数
场别场数
(个)场平均
(头、只)存栏数
(万头、万只)存栏占全
省数的%猪场
牛场
羊场
兔场
鸡场
蜂场
貂场53 635
1 851
3 905
2 341
1 573
413
1 65824.2
17.1
62.3
177.5
880.7
58.5
141.9129.92
3.17
24.34
41.55
13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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