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山东遍布农村的“五匠”、“四坊”和一些传统的手工业,与农业长期并存,并多为农业的副业。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在引导广大农民组织起来发展农业生产的同时,也大力提倡和推动了工副业生产的发展。1951年,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中“发展农业和副业、手工业、运输业、畜牧业、造林、培养果树、渔业及其他结合的互助组,按照农业和副业的需要和个人的专长,实行合理的分工分业”的指示精神,山东各地积极恢复发展工副业生产。到1954年底,全省副业产值占农业总值的比重达到9.3%,1957年全省农业社副业产值已占农业总产值的10.8%,手工业、运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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