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把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作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着“改革县一级,强化乡一级,恢复村一级”的原则,创建了新型的科技服务体系:①科技管理体系。全省有2 048处乡镇建立了科委, 占乡镇总数的78%;有72.3%的行政村配备了科技副主任和1—3名农民技术员。从省到村五级科技管理体系已初步形成;②技术示范推广体系。1990年底,全省农、林、牧、渔、农机等各类推广机构已发展到11 258处,共47 379人。其中省级9处,294人;地县级1 154处,11 940人;乡镇级10 095处,35 145人。有72%的村建立了科级服务队(组);③民办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全省共建立各类农民协会、学会、研究会11 21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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