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北平原农业项目。主要有四项:华北平原农业项目是我国第一个农业引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1980年11月世界银行作考察评估,1982年6月签署信贷协定,总贷款额5 400万特别提款权(当时折合6 000万美元)。其中山东省贷款2 700万特别提款权(合3 000万美元),主要用于治理齐河、禹城、陵县三县41个乡(镇)的150万亩耕地。当时总预算为14 571万元,其中贷款部分合5 100万元,按35:65的外:内资比例,省财政厅配套2 000万元无偿投资,其余为劳务折款和县、乡自筹。
该项目于1982年开始实施,按照“以水利为主导,以农业为基础,农林水机电密切配合”的综合措施对旱涝盐薄实行综合治理。经过5年的努力,于1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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