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总投资为11.07亿元,其中世界银行贷款9 380万个特别提款权(相当于1.25亿美元),折合人民币6.52亿元(按1991年汇率),约占项目总投资的58.9%。国内配套资金4.55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1.1%。由于汇率变化,1995年经世界银行和财政部批准,项目进行了中期计划调整,调整后项目总投资为16.5亿元人民币,其中世界银行贷款9 380万个特别提款权,折合人民币10.2亿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61.8%,国内配套资金6.3亿元,占项目总投资38.2% ......
上一篇: (五)塔里木河治理前期准备工程
下一篇: (二)投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