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时期的粮食经营政策,主要靠掌握好两个环节:①规定适当的公私经营比重,加强国营粮食商业在市场上的领导地位; ②掌握合理的价格水平,发挥国家牌价在市场上的主导作用。
1. 预借粮草。1949年5月,浙江省人民政府成立后,即开始向农民征借粮草,为过境人民解放军部队和当地政府机关供应粮食、马草。1949年5—9月,全省布置征借任务24万吨,实际完成15.85万吨 (柴草折粮包括在内)。
2. 征收公粮。1949年9月30日公布《浙江省征收农业税暂行办法》,采取自上而下派任务与自下而上自报公议相结合,评定田等,逐户计算负担,发动群众完成。当年共征收粮食87.45万吨(包括征收土产、代金、杂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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