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全省耕地面积约为58.99万公顷,按1997年农业固定资产投入水平计算,每亩耕地分摊的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只有38元。“六五”、“七五”、“八五”时期,农业创造的国民收入占全社会国民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6.9%、26.2%、22.5%,而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只有3%~5%左右。全省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994年为45.2亿元,1995年为55.58亿元,1996年为77.66亿元,1997年为97.66亿元。相应年份农村集体固定资产的数额为0.75亿元、3.84亿元、4亿元、3.4亿元,占全省的份额分别为1.7%、6.9%、5.2%、3.5% ......
上一篇: (一)监督管理偏松,影响使用效益
下一篇: (三)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占全省基本建设投资的比重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