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进行的土地改革,使天津市农业生产得到了迅速恢复和发展。农业合作化后,农村加强了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进一步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农民收入有了很大增长。1952年天津农民人均总收入82.10元,比1949年增长47.9%。1957年农民人均总收入增加至105.10元,比1952年增长28%。1958年的“大跃进”和60年代“文化大革命”,对农村经济影响较大,导致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到1978年农民人均总收入162.62元,与1957年相比,平均每年仅递增2.1%。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改革,大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极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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