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12月,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陕西农垦事业获得了生机和活力, 通过改革调整, 极大地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从1979—1985年, 全省农垦年年赢利, 7年共贏利4633.5万元。
“六五”期间, 三门峡库区朝邑、沙苑、华阴三农场平均每年实现利税800万元, 平均每年向国家交售商品粮2800万千克, 棉花0.15万吨, 油料100万千克, 职工年人均收入1500多元。1985年5月8日,国家决定将三门峡库区的国营农场和部队农场划出2万公顷土地, 安置15万贫困移民。国营农场划出1.33万公顷土地后富余的4600名职工, 通过兴办工商企业进行转产安置。中央拨2亿元专款用于移 ......
上一篇: (一)垦殖办场及规模发展时期
下一篇: 二、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