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以前,全自治区只有3个小型福利企业,随着城乡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为促进农村福利企业的发展,安排农村残疾人就业,1985年,自治区农村乡、镇开始兴办了4个福利厂,1个社会福利商业服务业网点,安排了46名残疾人就业。1988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民政厅把发展社会福利生产做为发展社会保障事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依靠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生产。农村出现了乡办、村办、集体与个人联办以及残疾人个体经营等多种形式创办社会福利企业的格局。1988年底,自治区农村兴办福利厂55家,福利商业服务业网点16家,安排479名残疾人就业,福利企业和福利商业服务业年增加值为741 ......
上一篇: (三)敬老院制度建设
下一篇: (二)发展福利生产的主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