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素有养羊习惯,新中国成立以前川区农户一般养羊三五只,富者养十数只,多为自食,出售者甚少。城镇肉食主要来自南部山区。新中国成立初期,牛羊肉仍由小商小贩经营。旺季卖肉,淡季种田。随着畜牧业生产的发展,羊只迅速增长,到1954年,比1949年增长131. 58%。1954年食品公司开始按计划收购活羊,主要安排当地市场供应。为保护羊只的发展,收购母羊不得超过任务的30%,并要取得有关部门的准宰证明,否则不得收购。
1961年羊只收购实行派购制,派购比例为存栏数的5%—7%。对集体羊按年初存栏数(以农业人口平均占有量计算),占有9只的购7留3,2—4只的购6留4,1—2只的购5留5,不足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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