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学习贯彻全国章丘会议精神,1993年5—9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政策研究室、自治区民政厅、司法厅与银川市、永宁县联合在永宁县李俊镇金塔村开展依法治村、民主管理试点活动中,制定了《金塔村规范化管理制度》,被村民誉为 “小宪法”,同时还建立了 《村民档案》、《党员考核手册》、《干部考核手册》等配套制度。灵武等县、市也开展了依法治村、民主管理试点工作。1994年1月29日,银南行署在灵武县召开了所辖2市5县司法、民政、组织及部分乡镇领导参加的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了灵武县试点经验,促进了全地区依法治村,民主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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