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6月,全省已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3.5万多个,入社农户占全省总农户的11.2%。面对农村合作组织发展的新趋势,银行、信用合作社在业务中划分了生产费用和基建贷款科目,帮助农业生产合作社解决生产费用和基本建设费用贷款。为了有计划地支持和促进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逐渐建立起农村信用合作、农村供销合作、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相互分工相互促进的合作框架。部分地区通过合同形式,使三种合作组织相互联系起来。即信用社根据生产合作社的生产计划安排农具、肥料、桐油、苗猪、养鱼等贷款,按生产季节和实际需要及时贷款;生产合作社按生产需要,保证把贷款用于生产,生产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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