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的乡镇企业发展较快,资金的需求量较大,为此,起初是以银行支持为主,而后随着信用社资金实力的增强,也逐步成为乡镇企业的金融支持之一。70年代初,部分资金实力比较强的信用社,对乡镇企业(当时称社队办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过程中购买原辅材料等自有资金不足的困难。到1979年底,全省银行、信用社乡镇企业贷款余额达到3.58亿元。其中,银行占27.7%,信用社占72.3%。1980年,根据农业银行总行支持发展商品生产的思路,明确对新建的乡镇企业,只要有一定的自有资金,符合投资少,见效快,收益大的要求,银行、信用社可以贷款支持。乡镇企业信贷工作由单纯 ......
上一篇: 2.支持农业互助合作生产的发展
下一篇: 1.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