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用法律规定的方式,对自己死后的财产进行预先的处分,并于死后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按照遗嘱的内容,将遗产转归遗嘱所指定的人,叫作遗嘱继承或遗赠。设立遗嘱的人,叫作遗嘱人,也就是被继承人。遗嘱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只需要立遗嘱人一方作出意思表示,不须征得对方同意,即可成立。(2)遗嘱是形式法律行为。立遗嘱时,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进行,不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所立的遗嘱,不发生法律效力,即为无效遗嘱。(3)遗嘱是遗嘱人独立自主的行为。一般的法律行为,可以由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代理进行民事 ......
上一篇: 遗嘱的撤销与变更
下一篇: 立遗嘱形式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