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贵族庄田和旗兵旗地。清朝统治者把政府所掌握的官田,或通过圈地强占的民田,拨归皇室,赐予勋贵;或授予八旗官兵等土地的总称。拨归皇室内务府的叫皇室庄田,赐予亲王、郡王等勋贵的叫宗室庄田,授予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八旗官兵的叫八旗官兵旗地。
旗地的建立大体可分三个阶段。清统治者入关之前,将其所占领的辽沈大片土地授予满族兵民,每丁给地6晌(每晌合6亩),是为盛京旗地。清王朝建立全国性政权初期(从顺治元年至康熙八年),在京畿的直隶省进行3次大规模的圈占土地,强夺民田1666万多亩,设立了京畿旗地。随着清王朝全国政权建立,八旗兵驻防各地,分驻在各地的 ......
上一篇: 《齐民要术》
下一篇: 契丹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