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农药在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污染环境或通过饮水、植物、动物食物进入人体、畜体,造成急性或慢性积累中毒而制订的各类法规。最早制订农药管理法的国家是法国(1905年),其次是美国(1910年)、加拿大(1927年)、德国(1937年)、澳大利亚(1945年)、日本(1948年)、英国(1952年)、瑞士(1955年)、韩国(1955年),大部分国家制订工作始于 60年代以后。
种类 按照法规的性质可分为三类:①由国家立法机关制订和颁布的法律。中国尚未制定全国性农药法(台湾省已制定)。②由国家或地方行政机关制订的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这是属于法律规范性质的文件,具有国家的强制性和普遍约束力,但不是法律;③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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