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由农业财务管理处负责农业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大部分区县成立了农业税收征收管理科(所),乡(镇)一级由财政所负责征收。1995年,全市约有农业税收征管人员1200人。按照逐级落实政策、依法计税、加强管理的要求市财政局根据中央核定给北京市的任务,将征收指标分配给各区县财政局,各区县财政部门又将征收指标分解到各乡镇。纳税人应向乡镇财政机关据实报告土地亩数、常年产量、农业实际收入和其他有关情况。乡镇财政征收机关对纳税人的报告经过审查核定后,依照税率计算税额,向纳税人发出纳税通知书,作为纳税的凭证。农业税全年一次计算,分夏秋两级征收,夏收较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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