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期,由于“左”的错误影响,加上严重的自然灾害,北京市农业生产遭受严重损失,农户收入有所下降。1960年,全市农户人均纯收入为76.6元,比1957年下降43.6%,从集体分配收入下降45.7%。经过三年调整,农村经济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到1965年,粮食生产首次过《纲要》,完成“二五”计划。1964年北京农户人均纯收入达到141.75元,比1958年增长13.4%。其中:从集体得到的收入95.89元,占67.7%,家庭经营收入24.16元,占17%,非生产性收入21.70元,占15.3%。从集体中得到的收入比重呈下降趋势,家庭经营收入和非生产性收入比重上升。
表9-2-1 农户人均纯收入(1956—1964年)
单位:元
项 目1956195719581959196019611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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