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改运动进入高潮之后,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内,在不少地方出现了一些“左” 的偏向。①许多地方或多或少地侵犯了中农利益。如机械地把贫雇农领导与团结中农分割起来看,认为对中农应先“专政”,然后再去团结; 又如,超出政治范围满足贫雇农要求,认为满足贫雇农要求不妨碍和侵犯中农的利益; 再如,“拉平线” 的均产思想,所谓 “拔尖”等侵犯中农利益的事均由此产生。另外,有些地方把中农与富农的界限简单化,认为 “凡有剥削均算富农,把全部富裕中农都划为富农,违反了中央所规定的成分划分标准,即剥削收入在总收入25%者仍为中农或富裕中农,剥削收入不超过15%者为中农。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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