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农民家庭收入较少,食品消费水平也较低,农民人均用于食品消费的支出,1957年仅为54.67元,1978年为101.51元,农民的食品消费水平仅能维持温饱。1983年后,辽宁农村全面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的食品消费才有了真正质的飞跃。1996年人均已达到996.48元。1983年以来,辽宁农民食品消费的年增加额为64.12元,是1957—1982年年增加额的17.6倍。近14年辽宁农民食品支出年均递增率高达15%,而前26年平均年递增率仅为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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