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 (1949—1978年)。
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 黑龙江省粮食销售价格,遵循先稳定在当时的市价水平上, 再逐步调整的原则, 一方面充分利用私商经营, 一方面成立了公粮仓库,加强收购, 掌握粮源, 调剂市场供求, 稳定市价。当时全省粮食销售价格并不统一, 国营商业粮食销售价格以成本为标准, 参考当时的市场价格制定。黑龙江省1949—1952年的粮食平均销售牌价如表8-4-6。
表8-4-6 1949—1952年粮食平均销售牌价
单位: 元/100公斤
品 种1949年1950年1951年1952年面 粉
东北大米
小 米
高粱米
玉米
玉 米 面
高 粱
玉 米
大 豆
豆 油33.84
21.36
11.50
9.84
7.20
6.66
6.34
5.44
9.08
50.6638.10
18.66
9.86
9.46
7.02
6.40
6.10
5.24
8.76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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