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1年开始, 福建农村全面实施“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规划目标,有计划、分阶段、因地制宜地落实阶段目标要求。到1995年底,全省已有41个县(市、区)达到或基本达到初级卫生保健普及阶段的低限指标,占全省农村县(市、区)总数的53.95%,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农村卫生总体水平的提高。大多数地、市、县和乡镇建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或协调小组,制定了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阶段计划,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两个文明建设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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