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果品大部分通过市场自由购销(生产者自销和个体商贩贩买),国营和合作商业只为国营外贸公司代购部分出口所需的干鲜果品,收购经营量不超过1 500万公斤。1955年,省供销社设立副食品经营管理处,负责全省干鲜菜和果品的收购、调运和市场供应,经营范围包括水果、干果、干菜、调味品、蜜饯五大类,共120多个品种,任务是:把农民要求推销而又适宜出口和运销的大宗鲜干果品全部收购经营起来。由于当时林业系统技术人员少,供销系统又无专门抓果品生产的机构和人员,因而果品生产产量上得很慢,质量也比较差。自1957年以来,山东省果品收购,先后经历了统一收购(派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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