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随着人民公社的成立,普遍把信用社下放给公社成为公社的信用部。其中,以基本核算单位建立信用部的有2 885处,以几个基本核算单位联合建立信用部的有2 601处,以管理区建立信用部的有5 769处,以几个管区建立信用部的有159处,全省共有信用部11 414处。1961年,根据调整的方针又对信用社进行了整顿上收,规定一般一个公社一个信用社,统一了信用社的名称,明确了信用社的性质是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确定信用社受公社和国家银行的双重领导。1963年到1964年,随着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开展,对信用社又分批进行了整顿,整顿后全省有信用社7 996处。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又进行调整,到1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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