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全省乡镇企业的从业人员只有25万多人,每个从业人员平均年收入只有462.76元。1978年以后,由于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 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从事乡镇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农民从乡镇企业中获得的收入越来越多。到1992年底,职工工资总额达到17.27亿元,比1978年增长13.88倍, 平均每个职工年工资增加到1 202.57元,比1978年增长1.59倍。全省农村人均从乡镇企业中获得收入96.35元, 占了当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502元的19%。见表4-7-14。
表4-7-14 1978—1992年全省乡镇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情况
年份工资总额
(亿元)职工年均工资
(元)全省农村人均从乡
镇企业获得收入
(元)1978
1979
1980
1981
1982
1983
1984
1985
1986
1987
19881. 16
1. 17
1. 15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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