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3月,杭州电气公司在市郊开办农村电工培训班。同年冬,杭州水力发电学校相继为笕桥、上泗人民公社举办电工培训班。此后,萧山、富阳等电力部门亦开始为当地的农村电工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1964年春,浙江省电管局试行亦工亦农电工的办法,县供电局从农村招收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经培训合格后作为亦工亦农电工,当供电部门需要时,参加电业工作;农忙时,仍回村从事农业生产。电力部门付给每人每月补贴费30元,交由生产队统一安排,作为对亦工亦农电工的补贴。1965年起,全省相继推行亦工亦农电工劳动制度。1977年后,随着公社农电站的相继成立,各用电大队根据用电 ......
上一篇: (三) 县(市)农电总站
下一篇: (一) 农村用电标准(合格)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