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 陕西省委、省政府第一次把畜牧生产纳入全省农业生产计划, 建立各级畜牧兽医行政机构和技术推广、科研体系, 加强畜牧兽医人才培训, 认真贯彻落实了国务院关于保护牲畜、奖励繁殖等各项政策, 把耕畜作为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加以保护, 并实行牲畜私有私养, 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养畜积极性,使全省畜牧业迅速恢复, 畜禽存栏增长。全省猪存栏由94.7万头增加到175.5万头, 增长85%; 羊存栏由98.6万只增加到278.6万只, 增长1.83倍; 大牲畜由156.7万头匹增加到266.3万头匹, 增长69.9%。畜牧业的发展增加了畜力和肥料, 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1949—1955年全省主要畜禽存栏见表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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